客户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通过我公司办理保险业务。本公司是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按照《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应履行客户告知义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名称: 诚炜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二)住所: 淮安市涟水县红日大道17号新港新天地商业A2-2区210室。

(三)保险中介许可证编号:210081000000800

(四)许可证有效期:永久

(五)业务范围: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经营区域: 全国区域(港、澳、台除外)

(七)联系方式: 4006280208

二、诚炜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是经过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具有代理销售多家产险、寿险保险公司产品的资质。本公司相关信息可以通过网站https://www.zjcaboo.com/进行查询,中国银保监会网站:http://iir.circ.gov.cn。

三、承保保险公司

(一)保险公司名称:

(二)保险公司电话:

(三)保险公司网址:

(四)保险公司业务范围:

(五)保险公司经营区域:

四、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及所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中介机构无关联关系。

五、请您合理评估自身的保险产品消费需求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保险销售人员不得通过向投保人赠送权益证、股权激励凭证、待上市股票等不确定经济利益的方式推销保险产品。因此,建议您合理评估自身的保险产品消费需求和缴费能力,根据自身实际的风险保障需求和经济实力选择和购买保险产品。

六、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被保险人权利义、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健康保险产品等待期等内容,并可要求本公司业务人员对上述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七、请您向本公司业务人员了解《中国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于索赔时效、保险公司理赔时限、合同终止与失效、未成年人投保限额等的相关规定、以及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损失、申报年龄不真实等情形导致的法律后果。

八、投诉服务

1、如您发现我司从业人员存在误导行为及其他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行为,请注意保留书面证据或其他证据,可向本公司投诉(电话:4006280208)。

2、如果您认为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您可以凭充分、有效的书面证据向银保监局(投诉电话12378)或当地保险行业协会进行投诉,必要时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诚炜保险代理有限公司